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

罰拱橋撐地 師踹童下巴 小五生哭訴不想上學

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06日 【林世雄╱台中報導】 台中市清水區大秀國小傳出體罰及不當管教,一名五年級男童上體育課時擅自玩跳高、回嘴,遭體育老師罰拱橋式撐地約十分鐘,並抬腳踢中右側下巴,造成瘀青;上周男童又因將水壺放在課桌上,被導師罰坐教室牆角,並禁止同學與他玩,男童母親得知後怒不可遏,已報警控告體育老師傷害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挨罰頂嘴惹惱師 男童母親表示,小孩上月八日上體育課,趁王姓體育老師不注意,與另兩名同學玩跳高,三人被罰拱橋式撐地到下課,鐘響時男童先起身,被老師制止時頂了幾句嘴,老師竟走到男童身邊朝他右頸部踢了一腳。 男童母親發現後於十一日到校理論;校長、老師、家長會長連續三天登門道歉,家長要求懲處,但校方僅將體育老師暫時調離、記申誡一次,男童母親非常不滿。 前天早上,母親送男童到校,他竟哭著說「不想上學!」一問才知男童上周五因將水壺放在桌上,遭施姓導師以「屢勸不聽」為由罰坐牆角,還不准班上同學跟他玩。 大秀國小校長侯素棉說,王老師接受調查時解釋,他的兒子曾因跳高摔斷手臂,故特別在意男童等人行為,也坦承失控踢人,考核委員會決定記申誡一次,施姓導師則予以口頭告誡。 人本中部辦公室主任張碧華認為,「校方對該體育老師處分太輕,將學生調坐牆角更會讓小孩身心受創。」台中市議員吳敏濟也說:「老師動手動腳就是不對!」要求校方重新議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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